昆明理工大学创建于1954年9月1日,时名“昆明工学院”,1995年更名为“昆明理工大学”,1999年原昆明理工大学与原云南工业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昆明理工大学。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行业特色、区域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现有呈贡、莲华、新迎三个校区,正在全力推进嵩明新校区建设,总占地面积5418亩,主校区为呈贡校区,位于昆明市呈贡大学城。经过71年的发展,现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23个、省级一流建设学科14个、省院省校合作共建重点学科9个;国家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2个、省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8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4个;有89个本科招生专业,其中32个专业通过国家专业认证(评估),43个专业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设有7个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30个专升本、高起本专业;设有19个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中心,4个本、专科自学考试专业;拥有1个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4个国家级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资质。学校现有教职工4205人,其中,教授、副教授职称人员1428人,“两院院士”“国家高层次人才”特聘教授入选者、“杰青”等94人,“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云岭学者”等省部级人才946人。
为适应国家和云南民航事业发展需要,主动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满足云南省建设“民航强省”和“航空网”对民航人才的需求,2016年6月,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昆明理工大学组建成立民航与航空学院。学院紧紧围绕国家和云南省民航事业发展,对民用航空领域各专业人才的需求,培养以飞行技术为特色,涵盖机务维修、运行保障等相关专业的本科层次人才。
一、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工程技术教育为核心,培养具有民航飞行职业所需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系统掌握民用航空器飞行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操作技能,达到符合国际民航标准的英语语言能力水平,具备现代民用航空飞行技术应用及管理能力,能够在民用运输航空和通用航空领域从事航空器驾驶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二)培养模式
本专业为委托培养单位订单式培养飞行员(飞行养成生)。学生在规定修读年限内完成飞行技术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飞行驾驶技术训练),考试合格,达到毕业条件且符合相关规定,由昆明理工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位证书。
本专业主干课程:飞行领航学、飞行气象学、飞机飞行原理、飞机机体与系统、飞机动力装置、航空仪表与电子电气系统、飞行员陆空通话、仪表飞行与航图、性能计划与载重平衡、飞行人为因素与机组资源管理、飞机私用驾驶员执照飞行训练和飞机商用驾驶员执照飞行训练等。
(三)学生管理
1.学生在学期间必须遵守学校、委托培养单位、飞行训练机构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学校设置飞行学生管理大队,对学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2.学生在学期间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或大学生医保,并按相应社会保险条款执行。在国内接受飞行训练的学生,飞行训练期间的航空器机组座位险由国内飞行训练机构负责;被派往国外接受飞行训练的学生,在国外训练期间的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航空器机组座位险由国外飞行训练机构负责。
3.若委托培养单位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终止或变更与学生的委托培养关系,学院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学生进行安排,以完成国民教育学历教育学习。
(四)就业政策
学生在入校后须与委托培养单位签署委托培养协议。学生毕业后,达到委托培养协议约定的入职条件,由委托培养单位安排从事相应的岗位。
(五)淘汰机制
学生在籍期间,若因政治条件、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学习成绩、英语水平、校纪校规院规以及专业技能等原因导致终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我校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停飞学生将按规定进行转专业学习或者退学处理。
(六)相关费用
1.学费标准:5000元/学年。
2.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航空”)按照“公司信用担保、学生个人贷款”的方式,为学生提供在航校进行飞行执照训练期间所发生的培训费用。春秋航空承诺非个人主观原因停飞(如因个人疾病、瘟疫、战争、训练机构或公司经营不善等导致的停飞),由春秋航空公司承担已产生的上述费用。具体规定以航空公司与学生培养协议为准。
二、招生录取
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教育部《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民航发〔2019〕75号)和《关于深化民航招飞校企合作的实施意见》(民航发〔2017〕2号)要求,我校受春秋航空委托,代招飞行技术专业学生。
(一)招生计划
2026年根据各省飞行技术专业合格生源的分布情况和航空公司委托培养计划,昆明理工大学将面向云南和湖北两个省份招收飞行学员,具体招生计划以当地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委托培养单位为春秋航空(计划投放省份:云南、湖北)。
(二)招生对象
在我校开展招飞的地区,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能够参加2026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秋季)的高中毕业生(限男性)均可报考,选考科目须包含物理和化学;外语语种为英语,应往届不限。年龄限制为16—20周岁(2006年9月1日后—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以身份证为准),未婚,要求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各科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三)报名条件
1.政治条件:符合招生报考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民航事业,热爱飞行工作,品德优良,意志坚定,无不良行为记录,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标准。
2.身体条件:根据委托培养单位需求,性别要求为男性,年龄要求在16到20周岁之间(出生日期为2006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以身份证为准);身高要求168厘米~185厘米之间,体质指数(体重(kg)/身高的平方(m2))不应>24或<18.5,若校企合作招飞单位对身高和体质指数有要求,以校企合作招飞单位要求为准。屈光度(等效球镜)不应超过-4.50D~+3.00D范围;散光两轴相差不应大于2.00D;屈光参差不应大于2.50D;无色盲、色弱、夜盲、斜视、青光眼或眼球运动受限;其余身体条件符合《民用航空体检鉴定医学标准实施细则》中的Ⅰ级体检合格证医学标准和招飞体检鉴定差异性要求。
3.心理条件:参加民航局组织的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符合检测要求。
4.文化条件:参加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选考科目须包含物理和化学方可报考。高考成绩需达到最低控制线,各省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60%执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须达到100分(含)以上。控制线上考生以投档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照英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的顺序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具体投档规则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如遇国家招生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三、招录流程
(一)报名。报考昆明理工大学飞行技术专业考生,须在2025年10月22日起通过《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网址:http://mhzf.caac.gov.cn,或通过微信小程序“民航招飞考生平台”注册报名、信息查询以及参加招飞初选(综合面试、外科筛选、英语测试、飞行员职业能力测试)、体检鉴定(含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确认有效招飞申请和民用航空安全背景审查等招飞流程。考生通过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确认的“有效招飞申请”,将作为考生填报昆明理工大学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的依据,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报考院校为“昆明理工大学”,送培单位为“昆明理工大学”的志愿组合为航空公司委托昆明理工大学招收培养学生的“有效招飞申请”。根据民航局2026年度招飞工作的通知,招飞系统于2025年10月22日开通考生注册功能,2026年5月31日停止信息更新录入。
(二)初检。参加初检面试前,须完成网上报名。学校将安排工作人员在各省部分市、州设点,对报名考生进行综合面试、外科筛选、英语测试、飞行员职业能力测试等,考生可就近选择站点参加初检,初检前详细阅读《昆明理工大学2026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身体条件相关标准,并如实填写《昆明理工大学2026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报名表》(文件可在昆明理工大学民航与航空学院官网下载)。
(三)上站体检和心理测试。学校将组织通过初检的考生进行招飞体检和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具体时间、地点在“民航招飞信息系统”上通知),体检实行单项淘汰制。考生往返路费、食宿和体检费用自理。
(四)背景调查。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和航空公司的要求进行背景调查。
(五)录取。在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具备昆明理工大学“有效招飞申请”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在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填报昆明理工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志愿。对达到民航招飞录取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填报志愿(招飞信息系统“有效招飞申请”和高考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缺一不可,且须一致)、高考成绩,按公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录取考生必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同昆明理工大学的委培单位(航空公司)签订承诺书。我校认可各省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合格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六)征集志愿。未完成招飞计划的省份,考生可根据该省考试院(招办)安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须确认在民航招飞信息系统中的“有效招飞申请”,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招飞最低录取分数线,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要求。
(七)入校复查不合格处理。新生入学后,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复查外,还须按照《民用航空体检鉴定医学标准实施细则》,在三个月内由民航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鉴定专家委员会”进行入校复查体检鉴定。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前期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转入其他本科专业。
(八)违规获取入学资格的相关处理。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包括但不仅限于体检、背景调查、招飞环节中学生所提供的一切资料,一经查实,学校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学。情节恶劣者,提请有关部门查究。
四、附则
本招生简章由昆明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承担具体解释工作。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
邮编:650500
招飞负责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953560、0871-65950024
学院网址:https://mhhk.kust.edu.cn/
昆明理工大学公众号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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