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4〕23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西北大学肇始于1902年的陕西大学堂和京师大学堂速成科仕学馆。1912年始称西北大学。1923年改为国立西北大学。1937年西迁来陕的国立北平大学、北平师范大学、北洋工学院和北平研究院等组成国立西安临时大学,1938年改为国立西北联合大学,1939年复称国立西北大学。新中国成立后为教育部直属综合大学。1950年复名西北大学。1958年改隶陕西省主管。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现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建设院校、教育部与陕西省共建高校。
在长期的发展历程中,西北大学形成了“发扬民族精神,融合世界思想,肩负建设西北之重任”的办学理念,汇聚了众多名师大家,产生了一批高水平学术成果,培养了大批才任天下的杰出人才,享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社会声望,被誉为“中华石油英才之母”“经济学家的摇篮”“作家摇篮”。
学校现有太白校区、桃园校区、长安校区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360余亩。现有24个院(系)和研究生院、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个直属附属医院、9个非直属附属医院。设有87个本科专业,其中37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现有29个博士学位授权点,5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地质学、考古学2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涵盖5个二级学科),4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学校现有3个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7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并设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7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学校拥有1个全国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1个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3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3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3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筹);1个国家级丝绸之路考古合作研究中心,1个中央统战部、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民委四部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备案中心,1个国家民委“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14个省部级科研基地。
学校现有教职工3000余人,其中中科院院士4人,双聘院士(教授)5人,国际科学史研究院院士1人,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4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5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8人,国家级教学名师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6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6人。在校生29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3900余人,研究生15100余人,国际学生500余人。
学校先后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一、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二等奖,中国专利金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等重大奖励。
学校十分重视对外科技文化交流,已与美、英、法、德、日等近30个国家及地区的120余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大英百科全书》曾将西北大学列为世界著名大学之一。
二、报名条件
1.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参加当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且在语文、英文考试科目中成绩达到均标级(含)以上,数学考试科目中成绩达到前标级(含)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各专业数学A/B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报名考生应同意本校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向台湾大学入学考试中心查验、核准考生基本资料及学测相关档案资料,并提供经个人签字或签章的《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
4.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三、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2025年我校台湾地区学测生招生计划为25个,各专业计划将根据生源报考情况、考生志愿填报,结合专业培养需求作相应调整,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序号 |
院系名称 |
招生专业(类)名称 |
科类 |
学制 |
备注 |
1 |
文学院 |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创意写作)、汉语国际教育) |
文史 |
四年 |
数学A/B均可 |
2 |
历史学院 |
世界史 |
文史 |
四年 |
数学A/B均可 |
3 |
文化遗产学院 |
考古学 |
文史 |
四年 |
数学A/B均可 体检受限2-1,2-2 |
文物保护技术 |
理工 |
四年 |
数学A |
||
文物与博物馆学 |
文史 |
四年 |
数学A/B均可 |
||
4 |
经济管理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文史 |
四年 |
数学A |
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会计学、旅游管理) |
文史 |
四年 |
数学A |
||
5 |
公共管理学院 (应急管理学院) |
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
文史 |
四年 |
数学A/B均可 |
应急管理 |
理工 |
四年 |
数学A |
||
6 |
新闻传播学院 |
新闻传播学类 (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 |
文史 |
四年 |
数学A/B均可 |
7 |
法学院 (知识产权学院) |
法学 |
文史 |
四年 |
数学A/B均可 |
8 |
哲学学院 |
社会工作 |
文史 |
四年 |
数学A/B均可 |
哲学 |
文史 |
四年 |
数学A/B均可 |
||
9 |
外国语学院 |
外国语言文学类 (英语、日语、俄语) |
文史 |
四年 |
数学A/B均可 |
10 |
生命科学学院 |
药学类 (药学、中药学) |
理工 |
四年 |
数学A 体检受限2-1,2-2 |
生态学 |
理工 |
四年 |
数学A 体检受限2-1,2-2 |
||
11 |
城市与环境学院 |
地理科学类(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 |
理工 |
四年 |
数学A |
12 |
化工学院 |
化工与制药类(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能源化学工程) |
理工 |
四年 |
数学A 体检受限2-1,2-2 |
13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软件学院) |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 |
理工 |
四年 |
数学A |
备注:
(1)根据学校发展需要,以上专业分布在我校的太白校区和长安校区,具体以录取通知书及新生入学须知上所述为准。
(2)体检受限标志代码说明:2-1 色弱,2-2 色盲,该专业不招收此类考生。
(3)专业名称以教育部批复的当年专业(类)为准。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网上报名:
报名起止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31日,考生需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报名信息。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申请材料不完整均视为无效申请。
2.报名材料:
以下所有申请材料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
①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表;
②提供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一张(JPG格式、纯色背景、头像轮廓清晰);
③《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影印本、及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明影印本;
④学测考生成绩通知单;
⑤考生诚信承诺书;
⑥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并授权学校查验学测成绩等信息;
⑦往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影印本,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在读学校学籍证明;
⑧就读中学校长出具的书面推荐信(若无,可不提交);
⑨其他能够体现申请者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影印本(非必需)。
备注:
1.考生所有申请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其中②-⑤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并上传至对应位置,⑥-⑦上传至附加材料,⑧-⑨上传至其他材料,我校不接收纸质材料,纸质材料由考生本人留存备查,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完整、清晰。上传申请材料如因不清晰、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核的,责任考生自负。考生个人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审核及入学资格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并查实所提交材料有作假情况,一律取消资格;
2.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每位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志愿、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
3.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五、选拔录取
审核及考核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5月14日。
(1)审核阶段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报名系统中报考我校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并在西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考生也可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我校考核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2)考核阶段
审核完成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入围面试的考生进行线下面试,届时我校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另行通知面试等相关事项。
六、录取原则
我校依据考生的“学测”成绩和面试综合表现择优录取。并于2025年5月15日前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系统,系统将于5月15日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在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等情况下,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统一工作安排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考生于5月21日至31日期间进行征集志愿报名,关于征集志愿的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录取结束后,我校将于8月初前向核准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收费标准(元/年,人民币)
文科类各专业:5500元/年;
理工类各专业:6600元/年;
哲学、考古学专业:4250元/年;
化学专业:5250元/年;
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6600元/年,三、四年级按照学分收取;
住宿费:1100元/年或1200元/年。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陕西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如果上级部门或陕西省物价局调整当年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八、监督机制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本次招生工作,做到程序规范、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86-29-88308129。
2.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将立即取消其被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等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九、其他
1.新生持《西北大学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通知书和入学须知上的规定为准。新生入学后,接受入学体检,不符合体检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专业受限制的,可商转其他专业。
2.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4.我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和《西北大学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西大外[2020]3号)对台湾地区学生进行管理。
5.“西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nwu.edu.cn/)”为我校官方的本科招生信息发布渠道,我校相关招生信息均将通过此网站向社会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6.《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考生在2025年5月1日前上传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7.本简章解释权归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若教育部相关政策有调整,以教育部调整后的有关政策为准。
十、联系方式
单位: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86-29-88302211
传真:+86-29-88303892
校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区学府大街1号
邮编:710127
学校网址:https://www.nw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b.nwu.edu.cn
电子邮箱:zsb@nw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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