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艺考生:
寒尽春生,逐梦有期——黑龙江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以下简称“艺术统考”)即将拉开帷幕。为让大家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中安心应考,我们梳理了这份涵盖考试安排、准备要点、考场规则等关键内容的考前指南,请考生们认真研读,让每一份努力都能在考场上完美绽放。
一、明确考试安排,备齐应试凭证
1.面试科目定于2025年11月22日至30日举行,笔试科目安排在2025年12月6日至7日。请结合自身报考科类,提前规划出行与复习安排。
2.笔试考生可于2025年12月1日起,面试考生可在对应科类面试前一周左右,登录高考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请务必牢记打印时间,避免延误。
3.打印准考证前,须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逐一核对个人信息、考试科目、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等内容,确认无误后再完成打印,若发现信息不符,需第一时间联系报名所在地招考机构核实处理。
4.舞蹈类舞蹈表演科目、表(导)演类形体技能展现及才艺展示科目考生,若报名时未上传MP3格式自备伴奏音乐,需在打印面试准考证时补充上传。同时,记得携带存储伴奏音乐的U盘备考。
5.音乐类器乐科目考生,报名时未上传PDF格式乐谱的,需在打印面试准考证时完成上传,确保乐谱清晰、完整,符合考试要求。
二、细化考前准备,从容奔赴考场
1.考生参加笔试须在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参加面试须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请精准记清每科考试的起止时间,结合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行程,避免迟到。
2.考试正值隆冬时节,气候严寒,要做好防寒保暖,提前关注天气变化和交通路况,避开拥堵路段,切勿因天气或交通问题错失考试机会。
3.请认真研读《黑龙江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考前准备。
(1)美术与设计类:禁止携带作品小样、画刊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印刷品及其他纸质材料;电子画板、带模具的画板、色卡、定画液、尺子、速写板(速写垫)、各种绘画辅助模板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也不得带入考场。
(2)书法类:需自备签字笔、毛笔、墨汁、砚台、无界格毛毡、镇尺、透明文具袋(盒)、铅笔、橡皮、笔洗(水桶)、纯色吸水布、非插电式电熨斗等用具;禁止携带纸张、书法工具书进入考场。临摹和创作答卷不得落款钤印、做标记或画界格。
(3)播音与主持类、舞蹈类、表(导)演类:面试须素颜应考,不得化妆、嫁接睫毛、佩戴美瞳类隐形眼镜。若妆容不符合要求,须现场卸妆后方可参加考试。建议提前做好面部清洁,避免耽误时间。
(4)舞蹈类:舞蹈基本功科目考试时,女生盘头,不佩戴任何装饰品,着纯色、无标识、无装饰吊带紧身练功衣、浅色裤袜和软底练功鞋(或足尖鞋),男生着纯色、无标识、无装饰紧身短袖、紧身裤和软底练功鞋,无背景音乐;舞蹈表演科目不可带舞伴,着自备剧目所需练习服装,可使用相关道具;舞蹈即兴表演科目不可携带道具,着装要求与舞蹈基本功科目一致。
(5)音乐类:声乐科目背谱清唱(无伴奏),可在考场钢琴上弹奏两个音辅助定调(不可多弹);器乐科目背谱演奏(无伴奏),自备乐器(钢琴除外)。
(6)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各科考试时,考生不穿丝袜,发式前不遮额、后不及肩、侧不掩耳;形体形象观测科目考试时,女生着纯黑色、分体、不带裙边泳装,男生着纯黑色泳裤;台步展示科目考试时,考生着泳装(与形体形象观测考试科目着装要求相同),女生需穿不带防水台高跟鞋;形体技能展现及才艺展示科目,需自备伴奏音乐;命题即兴表演科目考试时,不可携带道具,自愿使用考场内统一配置的一桌两椅或若干几何模块表演道具。
(7)播音与主持类:不得有遮挡面部、佩戴饰品等影响客观评判的行为,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道具、音乐播放器等辅助工具。
(8)所有面试科目实行“考评分离”组考方式。面试科目评分时,若发现考生填报的两首曲目为同一曲目,或发现考生现场表演与实际抽取的曲目、试题不一致,按违规处理,取消该科成绩;若发现音乐类考生现场演唱、演奏使用了伴奏,按违规处理,取消该科成绩。
三、严守考场规则,坚守诚信底线
1.考前认真核对考试时间,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笔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书法类、音乐类笔试不得提前交卷);面试须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段参加考试,非当日、当时段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2.考生在考点封闭区入口和考场入口接受两次人工安检、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同时进行人脸识别和指纹验证。
3.手机、手表、电子存储设备、学习资料等与考试无关物品禁止带入考点封闭区和考场,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考点封闭区域,无论是否使用,均认定为作弊。
4.尽量不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及金属首饰,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物鞋帽,避免反复安检影响考试。
5.试卷、答卷、草稿纸等涉考材料,不得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自觉遵守考场秩序。
6.艺术统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应严守纪律,信守承诺,珍惜名誉,诚信应考。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关注官方信息,谨防各类骗局
近年来,部分不法人员利用考生及家长的迫切愿望,编造“内部指标”“保过培训”“真题泄露”等谣言,或开展虚假宣传,给考生及家庭造成时间和财物损失。在此,真诚提醒各位考生和家长:请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网等正规渠道获取考试信息,切勿轻信小道消息,提高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最后,衷心祝愿每一位艺考生都能以良好的状态奔赴考场,发挥最佳水平,不负努力、梦想成真!
本文由中国招生网www.eduzs.org.cn转发,文章来源于网络。
教育部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北京教育考试院 天津市教育考试院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山西省招办 内蒙古招办 辽宁省招办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黑龙江考试院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华中招生就业信息网 半岛都市报 齐鲁晚报 海南网络广播电视台 福建高考信息平台 青海羚网 广西招生考试院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内蒙古教育考试院 辽宁教育考试院 黑龙江教育考试院 宁夏教育考试院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广西省教育考试院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河南省教育考试院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河南单招网 高校教师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