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5〕2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6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湘潭大学简介
湘潭大学简称“湘大”,是一代伟人毛泽东同志亲自倡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创办于1958年,同年9月10日,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湘潭大学”校名,并亲切嘱托“一定要把湘潭大学办好”。1974年,邓小平、李先念等中央领导同志批准湘潭大学复校。1978年,学校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16所文理工综合性重点大学之一。1981年,学校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复校以来,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先后对学校的建设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与亲切关怀。2018年9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作出重要批示,希望湘潭大学扎根伟人故里,努力把学校办得更好、更有特色。2022年2月,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建校以来,学校综合办学实力与核心竞争力稳步提升,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是国内为数不多同时进入THE、USNEWS等权威国际大学排行榜的地方高校之一。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4个学院、教学部,学科覆盖哲、经、法、教、文、史、理、工、管、艺等十大门类,数学学科是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数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生态学、物理学等7个学科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前1%。现有1个世界一流建设学科,3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世界一流培育学科,13个湖南省“十四五”重点学科;有1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2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1个、省级1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1个、省级23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8个,12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学校拥有1个国家应用数学中心、1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引智平台;有3个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教育部高校国别和区域研究备案基地,1个国家旅游局中国红色旅游创新发展研究基地,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有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3个湖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湖南省重点智库建设单位、1个湖南省专业特色智库、15个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和1个省区域国别研究中心;有4个教育部创新团队,5个湖南省自科基金创新研究群体,3个湖湘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创新团队,10个湖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是首批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首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优秀建设单位、首批湖南省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基地、首批湖南省高校知识产权中心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079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占比89%;有留学经历的教师占19%。目前在聘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及相当层次人才52人,省级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及相当层次人才199人。
学校近年来国家级项目立项成绩突出,其中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立项数位居全国高校前40名以内;3项成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社科论文人大复印资料转载量和综合指数进入全国高校前3%;7个智库入选中国智库索引名单(CTTI)。科研成果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部省级以上奖励120余项。建有院士工作站、创新研究院等高层次产学研基地,近五年签订产学研合作项目1600余项,授权专利3039件。
学校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44000余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11000余人。拥有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全国首批“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是“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单位、国家“英才计划”实施单位、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建校以来,累计培养毕业生49万余人,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校友,为国家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坚持走开放办学道路,是教育部“中非高校百校合作计划”“中非大学联盟”“‘长江—伏尔加河’高校联盟”与“一带一路”高校联盟等教育国际合作平台入选高校,是中英大学工程教育与研究联盟合作伙伴,分别与西班牙莱昂大学和乌干达麦克雷雷大学合作共建孔子学院,是湖南省首批获得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招生资格的院校,是来华留学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接受院校、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生接受院校,是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认证院校。与美国、英国、日本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8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广泛的交流合作关系,开展了30多个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与西班牙莱昂大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二、报名
(一)报名资格
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且当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考生应在5月1日前上传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31日。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报考高校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
注1: 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注2: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注3: 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注4: 报名系统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以报名系统公告为准。
三、招生计划和专业
2026年我校计划招收台湾学测考试生20名,将根据考生志愿填报和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招生专业如下表:
湘潭大学2026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
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专业目录
|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限制 |
学制(年) |
|
1 |
广告学 |
050303 |
文科 |
4 |
|
2 |
汉语言文学 |
050101 |
文科 |
4 |
|
3 |
历史学 |
060101 |
文科 |
4 |
|
4 |
社会学 |
030301 |
文科 |
4 |
|
5 |
新闻学 |
050301 |
文科 |
4 |
|
6 |
哲学 |
010101 |
文科 |
4 |
|
7 |
法学 |
030101 |
文理兼收 |
4 |
|
8 |
工商管理 |
120201 |
文理兼收 |
4 |
|
9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020401 |
文理兼收 |
4 |
|
10 |
图书馆学 |
120501 |
文理兼收 |
4 |
|
11 |
英语 |
050201 |
文理兼收 |
4 |
|
12 |
知识产权 |
030102 |
文理兼收 |
4 |
|
13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080401 |
理科 |
4 |
|
14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080407 |
理科 |
4 |
|
15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080705 |
理科 |
4 |
|
16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081301 |
理科 |
4 |
|
17 |
环境工程 |
082502 |
理科 |
4 |
|
18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080202 |
理科 |
4 |
|
19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80901 |
理科 |
4 |
|
20 |
人工智能 |
080717 |
理科 |
4 |
|
21 |
软件工程 |
080902 |
理科 |
4 |
|
22 |
智能制造工程 |
080213 |
理科 |
4 |
|
23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080910 |
理科 |
4 |
|
24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070101 |
理科 |
4 |
|
25 |
通信工程 |
080703 |
理科 |
4 |
|
26 |
统计学 |
071201 |
理科 |
4 |
|
27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080704 |
理科 |
4 |
|
28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080414 |
理科 |
4 |
|
29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070102 |
理科 |
4 |
|
30 |
制药工程 |
081302 |
理科 |
4 |
|
31 |
自动化 |
080801 |
理科 |
4 |
注: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环境工程专业不招收色弱、色盲学生。
四、审核及考核
审核及考核时间为2026年4月1日至5月14日。
(一)审核阶段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我校考核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考核阶段
审核完成后,学校对通过初审的学生进行远程面试,具体安排届时将以电邮或电话方式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关注湘潭大学招生网相关公告。
五、录取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学测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其中考生2026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数学A或数学B)、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拟录取名单将于2026年5月15日在报名系统内统一公布。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考生确认后,学校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将于2026年8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如学校需征集志愿,相应时间安排以报名系统规定为准。
六、收费标准
被录取的学生按学校规定缴费,收费标准与大陆学生一致。
七、入学报到及管理
(一)考生身体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符合录取标准的不受限专业。
(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条款,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及专业水平进行全面复查, 如发现有舞弊行为,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被我校录取的学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具体事宜届时详见随录取通知书邮寄的《湘潭大学2026级新生入学指南》。
(四)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和我校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五)凡具有湘潭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湘潭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八、奖助学金
台湾学生在读期间可申请教育部等面向台湾学生设立的奖学金以及校内其他各类奖助学金。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湘潭大学港澳台工作办公室
电话:+86-731-58298803/58293275
传真:+86-731-58298801/58298913
湘潭大学网址:www.xtu.edu.cn
湘潭大学招生网网址:https://zs.xt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86-0731-58293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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