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坚持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录取对象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
录取原则 10.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11.学校根据...
录取原则 第七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的招生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八条 考生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电气工程及其...
2024年广西成人高等学校继续对老、少、边、山、穷县(市、区)及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少数民族考生、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和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
录取规则 1.对于未进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含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以分数优先、专业之间不设级差为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依次比对考生语文、数学...
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专业录取规则 (一)河北大学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nternational Scholarly Exchange Curriculum,简称ISEC)项目下设新闻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录取原则 第十条天津天狮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面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四条 录取时,学校依据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录取...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等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份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
录取规则 第七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