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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时间:2021-07-21 10:10  来源:未知  作者:eduzs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的文件精神,为更好地践行学校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服务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办学宗旨、培养更多地方产业和社会急需的各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决定开展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

 一、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为法学,招生计划35人。具体信息详见下表:

 二、报考条件

 主要招收2021年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尚未就业的往届生,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良好。

 (二)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年修订版)”进行查询。

 (三)身体健康,体检标准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新生入学后体检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和入学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报考考生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需达到425分或以上。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25日中午12时截止。

 (二)报名方式:

 考生报名在网上进行,考生应在2021年7月25日12:00时前将以下材料发至指定邮箱(zsb@fosu.edu.cn),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1.本人签字确认的《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附件)扫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4.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扫描件。

 5.本科成绩单扫描件。

 以上材料要求彩色扫描,清晰完整,以“姓名+第二学位申请”统一命名,文件大小控制在50M以内,材料报备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考生网上报名的材料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初审资格审查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即可视为初审资格通过:

 1.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拟准予本科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的证明并加盖公章)、目前未就业的状态;近三年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尚未就业的往届生;

 2.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须在学信网注册;

 3.在校学习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

 4.报考考生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需达到425分或以上,并提供四级成绩证书复印件相关证明。

 (四)特别说明

 1.如实、完整、准确填写《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

 2.“获奖情况”及“科研情况”栏仅填写具有代表性的,且有相关佐证材料的成果、奖励,数量不超过5项。

 3.考生相片必须为本人近半年正面免冠头像照,头像清晰。

 4.所填写的“通知书邮寄地址”务必准确,“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

 四、考核测试

 (一)考试形式

 报名结束后学校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和相关材料,我校考核方式采取网上面试形式进行。

 (二)考试内容

 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与素质评价与综合素养,包含考生对报考专业基本认知及潜在学习能力,对考生既往成绩、获奖情况、毕业论文、科研情况、社会实践等情况的考查。专业能力与素质评价总分为20分,综合素养测试总分为80分,总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21年7月27日14:00开始,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5分钟。

 (四)考试程序

 考试前确定考试平台和面试顺序,2021年7月26日中午12点前,学校招生办按照考生提供的手机和电子邮箱,通过学校招生办的短信平台(0757-83989841)或招生办邮箱(zsb@fosu.edu.cn),向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发送在线面试通知;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学校将不发送在线面试通知。接到在线面试通知的考生如未在约定时段内参加在线面试的,学校将其视为放弃考试、不予录取。

 面试工作结束后,考生成绩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站进行发布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五、录取及规则

 (一)学校按通过资格初审并参与面试的考生总成绩(均统计到小数点后2位)优先的方式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通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以及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学校于2021年7月27日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拟录取名单。

 (三 )学校公布拟录名单后,考生后续阶段必须按规定完成报名和向省招办报送备案等工作。

 (四)入学后,学校将对学生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全面复查。对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作假、佐证材料作假者,以及未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核实有关证书信息的,取消入学资格,必要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六、培养及管理办法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在校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二)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学士学位授予要求、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我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三)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四)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五)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学期间学生资助、在学管理等按照我校各专业本科生管理办法执行。

 (六)第二学士学位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

 七、学费和住宿费

 法学专业的学费标准为5050元/学年/生。

 住宿费用标准:600-1700元/学年/生。

 八、招生监督

 (一)招生考试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0757-82988227

 电子邮箱:jjc@fosu.edu.cn

 (二)学校对在招生考试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对在报名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核实,取消其因此取得的全部有关资格和证书等,包括: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学位证等。对在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九、招生联系咨询

 联系电话:0757-83989841

 咨询邮箱:zsb@fos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b.fosu.edu.cn/

附件:1.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

          2.专业能力与素质评价计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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